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?-凯发体育百家乐

欢迎访问人社资讯网!

当前所在:凯发体育百家乐 > 监督举报 > 正文

发布时间:2021-09-15 来源: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:佚名 浏览量:0

 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

  1.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
  2.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
  3.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
  4.患职业病的;

  5.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
  6.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
  7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同工伤:

  1.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

  2.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

  3.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。


原文链接:http://rsj.sh.gov.cn/tmsztc_17502/20210831/t0035_1402170.html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凯发体育百家乐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。
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-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凯发体育百家乐 凯发体育百家乐 凯发体育百家乐的版权所有.
联系电话:010-57028685;监督电话:15010596982;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。
联系qq:
网站地图